• 加入收藏
  • |学院主页
  • 师大主页
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公告栏 > 正文

关于做好2017年清明节放假期间学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高原       发布日期:2017-03-30 浏览次数:

各系:

清明节临近,根据学院关于2017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现将放假期间有关学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安排

1.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3天。

2.4月1日(星期六)上4月3日(星期一)的课程。

二、放假期间的工作要求

1.放假前各系要对全体学生进行安全和遵纪守法教育,让学生从思想上重视,提高防范意识、安全意识和稳定意识,同时要教育引导学生合理安排学习时间,做到劳逸结合。

2.放假期间学生离校必须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各系对请假学生进行统一登记备案(见学生处网站下载中心);发现不假离校学生要及时向学生处报告,并通过各种渠道与学生和家长取得联系,对无正当理由又未履行请假手续的按规定严肃处理。

3.各系要督促学生假期严格履行晚间签到手续。

4.各系不得组织学生集体出游,严禁学生私自包车外出,严禁学生私自到江河湖泊游泳、漂流、攀岩及野外露营等。

5.放假期间严禁学生酗酒、打麻将、晚归不归、留宿外人,严防各种违纪行为的发生,做好寝室防火、防盗工作。要动员学生党员、学生干部主动维护放假期间的正常秩序,及时掌握学生中的信息。

6.放假期间学生工作人员务必保证通讯畅通。

7.全体学生在4月4日20:00前必须返校,请各系将返校情况于4月4日20:00前报至学生处管理教育中心徐强处(报送方式:*系应到*人、实到*数、请假*人、不假未到*人),各系要准确掌握未返校学生的基本情况,及时与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取得联系,敦促学生尽快返校学习。

 

                                学生工作处

                                  2017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