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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春季学生宿舍用电安全教育

发布人:高原       发布日期:2017-02-23 浏览次数:

各系:

春季是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强化安全教育的重要节点和关键时期,学生宿舍人员密集,安全工作不容忽视。为教育学生自觉做到用电安全,消除火灾隐患,保障广大同学人身财物安全,学院决定开展春季学生宿舍用电安全教育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宿舍用电安全教育及检查重点

1.是否有电炉、电磁炉、电饭煲、电烫斗、电热杯、热得快等功率超过800W(花津校区、赭山校区300W)的大功率电器,以及烹饪蒸煮有关的电器。

2.是否有电热毯、电暖器、电热袋、暖手宝、烘鞋器、电直()发器等所有电加热电器。

3.是否使用“三无”电器以及没有国家强制标准标识(CCC等标识)的电器、接线板等不合格电器。

4.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源、电器用后不断电、充电设备过度充电、宿舍无人状态下使用电器、用电不按操作规范等违规用电行为。

5.是否存在宿舍或电线电器附近存放堆积饮料瓶、废纸箱()、旧衣物等易燃物,在宿舍区抽烟、焚烧纸张、书籍、点蜡烛、使用明火等消防安全隐患。

二、开展学生宿舍用电安全教育(35日前)

各系要牢固树立“安全重于泰山”的意识,本着对学生、对学院高度负责的态度,把学生宿舍用电安全教育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学生宿舍用电安全教育工作,制定学生宿舍用电安全教育方案并组织实施,通过召开用电安全主题班会,让学生深刻理解安全用电的重要意义和违规用电的重大危害,增强学生安全用电意识和遭遇突发安全事故时的逃生自救能力。

三、开展学生宿舍用电安全自查自纠 (35日前)

各系要深入学生宿舍开展“全覆盖”自查自纠,务必查到每一间宿舍、每一张床铺、每一张书桌、每一个角落、每一个用电器。发现问题现场整改、立行立改。对于违规行为人,要开展批评教育,经教育不改者要按相关规定予以处分。

自查自纠阶段,学生处、晚间值班辅导员及院学生会成员要继续加强日常巡查和入室检查每天抽查部分学生宿舍用电情况,做好检查情况的记录,及时处理安全隐患。

四、学院集中开展学生宿舍用电安全检查(3月底前)

学生处和后保处将组成联合检查组,深入学生宿舍进行集中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违规电器和私拉乱接的电线(接线板),由检查人员当场查收,交由学院处理;对于发现的违规用电行为,进行拍照取证;对于堆放的易燃物,限期清除;对于检查中所涉违规用电学生及所在宿舍,通过校园网、宣传栏等进行通报,并依照学院相关规定进行违规处分。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系须从维护学生生命财产安全和学院安全稳定大局出发,严格落实安全包保责任制,高度重视学生宿舍用电安全教育和学生违规用电查处工作。

2.强化落实。各系须制订切实可行的学生宿舍用电安全教育管理方案,副书记和辅导员要深入一线,做到学生宿舍用电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形成长效机制。

3.严肃查处。各系部要严格按照学院规定,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电器一律没收,对违纪当事人从严从快处理,以对违规行为和学生的“严”体现对全体学生的“爱”。

请各系于201736日前将《学生宿舍安全隐患排查情况登记表》电子版及纸质版(盖章)报送学生处(联系人:徐强,5771389)

附件:1.学生宿舍安全隐患排查情况登记表

         2.学生宿舍安全用电提醒

       

   

 

 

                                   学生工作处

                                       2017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