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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三届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的通知

发布人:高原       发布日期:2016-11-21 浏览次数:

各系:

为深入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24号)和《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教思政[2014]2号)精神,提高辅导员的职业能力和工作水平,推动我院辅导员职业化、专业化发展。根据全国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安排,学院决定举办第三届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

121-8日。

二、参赛人员

全院专兼职辅导员(不含党总支副书记)均应参赛。

三、比赛项目

本次大赛分为基础知识测试与主题班会展示2项。

四、比赛安排

(一)初赛

1.基础知识测试:主要考查辅导员在日常工作中体现的综合素质,内容包括:党的基本理论、时事政治、大学生思政教育和学生管理相关制度文件、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请示等常用的应用文写作、学生基本信息的掌握情况等。

2.主题班会展示:主题班会由策划书评审、现场组织实施两个环节组成,考查辅导员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能力。参赛选手需自行设计班会主题,要求主题鲜明,符合学生的心理特点,能解决实际问题。

3.比赛方式:基础知识测试由学生处统一组织,主题班会展示由各系自行组织。

4.比赛时间:基础知识测试时间为121日(周四),各系主题班会展示需在126日(周二)前完成。

(二)决赛

1.主题班会展示。考查内容与初赛相同。

2.比赛方式:辅导员赛前撰写并提交主题班会策划书。比赛时,由参赛选手现场组织主题班会,评委现场评比。

3.决赛参赛人员:各系根据初赛结果择优推荐1-2名辅导员参加决赛,具体名额分配见如下:

序号

系别

名额

1

人文与传播系

2

2

外语系

1

3

经济系

2

4

管理系

2

5

电子工程系

2

6

赭山校区

1

7

视觉艺术系

2

8

音体学党总支

2

合计

14

4.比赛时间地点:128日(周四),比赛地点另行通知。

五、表彰奖励

本次大赛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9名,学院对获奖的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学院从获奖选手中择优推荐参加全省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

六、相关要求

1.各系要精心指导,积极组织辅导员参加比赛,熟悉比赛相关环节和要求,做好比赛项目的准备工作。

2.各系要以比赛为契机,全面提高辅导员职业能力,不断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3.各系将参加复赛的主题班会策划书(纸质、电子版)、班会ppt电子版于127日(周三)17:00前报至送学生处管理教育中心徐强处,联系电话:5771389

 附件.rar

                                  

                                      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学生处

                 2016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