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收藏
  • |学院主页
  • 师大主页
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科研工作 > 项目通告 > 正文

关于做好我院2016年度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经济系       发布日期:2016-06-17 浏览次数:

各系、各部门:

根据省社科规划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社科规划办[2016]6号)文件要求,经研究,现将我院2016年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1.重点项目

2.一般项目

3.青年项目

4.后期资助项目

二、申报条件

1.重点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承担过省部级社科研究项目,并已较好完成;

2.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

3.青年项目申请人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且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包括课题组成员,1977年6月30日后出生);

4. 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人不受职称、年龄限制;

5. 项目申请人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课题参加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三、时间安排

1.各项目申报人于75日前填写《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或《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申请书》需使用“2016年版”),登录“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教科研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在线申报,并将电子版打包发送至wanjiangcaoli@126.com。到期系统将关闭申报功能。

2.7月6-9日,科研处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评审。

3.7月10日-12日,各项目申报人根据专家所提意见整改申报书,同时将整改后的电子版发送至wanjiangcaoli@126.com

4.7月13,科研处统一将申报书上传至“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系统”。

5.7月15日前,各系部将纸质版申报书(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及相关材料一式份统一交至科研处,由科研处统一报送至省社科规划办公室。

四、相关要求

1. 申请省社科规划项目的负责人同期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两个项目申报。

2. 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规划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近三年内被撤项或中止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规划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已获得立项的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软科学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和重点项目等不得以相同或相近内容重复申报。

3.各系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申报工作,认真组织并积极鼓励广大教师和科研人员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莉                 联系电话:5771547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16年6月15日

 附件1:关于做好2016年度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2:2016年度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课题指南.doc

 附件3: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2016年版).zip

 附件4: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2016年版).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