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收藏
  • |学院主页
  • 师大主页
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科研工作 > 项目通告 > 正文

转发《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2018年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和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经济系秘书       发布日期:2015-11-06 浏览次数:
各高等学校:
    为了落实高校学术自主权和科研人员科研选题选择权,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遴选2016-2018年三年滚动项目的通知》(皖教秘财〔2015〕185号)精神,从2016年开始,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由高校组织申报评审。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有关通知要求,现就做好2016-2018年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和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重大项目,含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重点项目。省教育厅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委托高校开展专题研究。
    二、申报条件
    除有在研省教育厅各类科研项目(不含教研项目)的主持人外,其他在职在岗的教学科研人员均可申报。各高校可在此基础上就申报条件及其它事项做出具体规定。对各类科研项目各校要严格审查把关,确保项目设计科学、合理、可行,能够实现预期研究目标。
    三、指标测算
    1.项目总数。根据以往省教育厅高校科研项目立项的规模,按照总量控制,适度增加的原则,2016-2018年,人文社科研究项目(不含平台、附属医院项目)全省高校立项每年800项。根据不同层次高校科研综合情况,高校科研项目总数(800项)的60%用于本科高校,40%用于独立学院和高职高专。
    2.分配方式。本科高校科研项目总数(800项×60%)以及高职高专和独立学院科研项目总数(800项×40%)的70%作为通用指标,30%作为奖励指标。各高校具体推荐指标限额见《各高校2016-2018年安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评审推荐指标》(附件1)。各校推荐重大项目数不超过本校推荐项目总数的10%。
    3.省教育厅批准立项建设的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各可评审推荐5项重点项目,其中联合共建的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共建各方可评审推荐3项重点项目。本科高校直属医院可评审推荐2项重点项目,高职高专直属医院可评审推荐1项重点项目。
    四、项目经费
    省教育厅2014年-2015年对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资助标准为:重点项目每项不少于2万元,重大项目每项不少于5万元。各校可参照省教育厅上述的资助标准对项目进行资助。项目经费由各高校统筹安排,列入预算,并根据项目研究进展情况,分期拨付。
    五、其他
    1. 重点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两年,重大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成果为研究报告的,研究周期不超过1年。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延期。项目研究周期从第二年的1月1日起算。
    2.各校公示无异议后,请于每年11月底前具文将学校评审推荐的项目一览表(附件2)报省教育厅科研处,同时报送电子版。省教育厅在年底前公布立项名单。
    3.各校评审省教育厅项目可以使用安徽省教育厅科研信息管理平台(http://202.38.95.119/srmis/),具体事项请与赛智(合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联系。
    省教育厅科研处联系人:蒋正飞,邮箱:kyc@ahedu.gov.cn,联系电话:0551-62831845。
    赛智公司联系人:刘贵,联系电话:0551-65326960转812。

 附件1:各高校2016-2018年安徽高校人文社科科研项目评审推荐指标.xlsx

 附件2:××(学校名称)评审推荐××年度安徽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一览表.xlsx

 附件3:人文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