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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经济系辅导员职业能力提升方案

发布人:经济系秘书       发布日期:2015-06-08 浏览次数:

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经济系辅导员

职业能力提升方案

(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24号)精神,切实加强经济系辅导员职业能力建设力度,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意见》(皖教工委〔2011〕3号)要求,结合经济系实际,制订并实施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本方案的实施,不断提高辅导员的业务能力和职业素养,大力拓展辅导员职业发展空间,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优秀辅导员队伍,提高经济系学生工作质量和水平。

二、具体内容

1.创新能力提升

辅导员要结合大学生思想实际,开展具有特色的党团组织与班级建设、主题教育、校园文化建设、实践育人、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就业创业教育、学业指导与生涯规划、突发事件处理、资助育人、主题班会等活动。

2.确定发展方向

学院及经济系高度重视辅导员的个人发展,鼓励、支持辅导员向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发展。辅导员应根据自身专业与学生工作的特点,确定职业发展方向。

3.科研能力提升

学院及经济系积极支持、鼓励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等相关的理论研究,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辅导员应根据自身发展方向,积极申报各项教科研项目,并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学术文章。

4.获取职业资格

辅导员应根据自身确定的职业发展方向,有计划地考取“心理咨询师”、“职业规划师”、“职业指导师”等职业资格证书,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专业性、科学性。

5.教学能力提升

辅导员不仅要对学生进行第二课堂素质培养,也要走上讲台到第一课堂体现育人价值。辅导员应根据自身专业与研究方向申请参与学院教学活动,积极参加学院教师授课大赛。

三、相关要求

1.本方案由经济系统筹管理并组织实施,各辅导员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科学谋划,抓好落实。

2.本方案从发布之日起实施,辅导员应在第一年内完成方案中的至少2项,力争三到五年内全部完成。

3.实施方案的落实情况将纳入辅导员年终考评。

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经济系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