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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2015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经济系秘书       发布日期:2015-06-08 浏览次数:

各系、各部门:

为切实加强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过程管理,提高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和水平,根据《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本科毕业论文管理工作改革的实施方案》(院教字〔2010〕35号)、《关于实践性毕业论文写作的若干意见》(院教字〔2011〕30号)、《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关于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的实施细则》(院教字〔2013〕24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15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学院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组,负责全院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及毕业论文(设计)改革的落实情况。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组组成如下:

组  长:李子华

副组长:俞晓红

成   员:申广君、周淑芳、钱奇佳、余尚文、张萍(经济)、伍旭中、秦忠基、盛恩宏、刘玉龙、李城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安排监管全院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各系建立由系主任为组长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统筹安排本系论文(设计)选题、指导教师配备、论文开题、中期检查、论文答辩、成绩评定等各项工作。

二、毕业论文工作的主要要求

1.坚持实践性论文的改革方向。各系要确保较高比例的学生选择实践性论文的写作,并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努力提高实践性论文的写作质量,开拓论文写作的范围和类型。

2.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加强对学生的学风教育,使学生理解毕业论文(设计)的目的和意义,充分认识到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对自身思想品德、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的积极影响。

3.为保证论文写作质量,各系务必把好选题关。各系根据专业的特点采用教师提供或学生自主选择的方式选题。选题经系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审查后报教务处审核通过后方可正式开题。

4.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的遴选和管理工作,每位指导教师指导论文篇数原则上不超过10篇。学术性论文的指导教师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实践性论文的指导教师可以聘请具有硕士学位、有教学经验、责任感强的教师,并在指导教师一栏填写讲师。

5.各系要高度重视毕业论文(设计)的过程管理。为杜绝论文抄袭现象,学院将组织对2015届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全面的反抄袭检查。各系务必高度重视,对于毕业论文(设计)中的弄虚作假、抄袭等行为要按照院教字〔2013〕24号文件要求进行严肃处理。

6.各系要将2015届毕业论文(设计)的各项要求特别是实践性论文写作的格式要求形成书面材料,经教务处审核后,发给各指导教师和毕业生。

三、毕业论文(设计)的形式规范

1.实践性论文的写作格式、字数要求、支撑材料的要求及合作论文应严格遵循《关于实践性毕业论文写作的若干意见》(院教字〔2011〕30号)的规定,各系不得另行提出标准。

2.毕业论文(设计)格式必须做到统一。格式规范参照教务处网站下载中心中的毕业论文模板。为面对社会的审视,并让本科生了解基本的学术规范,实践性论文也应采用学术性论文的格式规范。

3.为简化程序、务求实效,学院取消了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过程记录表》,也不对学生提出写作“致谢”专栏的要求。

4.指导教师评语和答辩组评定意见等项应认真填写,做到准确规范,公平公正。指导教师评语的主要内容包括:学生写作态度、科研作风,论文选题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论据是否充分、可靠,掌握基础理论、专门知识、研究方法和技能的水平,写作的逻辑性、技巧及其他优缺点,应不少于200字。

5.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由指导教师按照五级制给初评成绩,并填写评定意见和签名。初评成绩为优秀的毕业论文(设计)比率一般为15%—20%,良好率一般不超过45%。初评成绩为优秀的学生必须参加论文(设计)答辩,方可确定最终成绩。

  6.毕业论文(设计)须打印封面及封底一式两份(一份装学生档案,一份学院存档),正文一份。页面设置、撰写格式参照《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关于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暂行规定》的要求执行。毕业论文(设计)的所有内容,应提交一套电子文档。

7.以研究型成果代替毕业论文写作的,参照《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本科毕业论文管理工作改革的实施方案》(院教字〔2010〕35号)、《关于实践性毕业论文写作的若干意见》(院教字〔2011〕30号)的要求处理。

四、2015届毕业论文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2014年9月15日之前,各系成立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2.2014年10月15日之前,各系对拟定选题进行初审,初审后将选题报教务处审核,审核同意后方可让学生开题。

3.2014年10月31日之前,确定指导教师,并指导学生完成开题报告书的填写。

   .2015325日之前,学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初稿撰写,对于毕业设计,要求有可以明确表达或展示的成果(如作品、程序、专业制作等)。指导教师应认真履行职责,加强过程指导,规范毕业论文(设计)的格式,坚决杜绝抄袭、雷同等现象的发生。

5.2015年4月10日-4月25日,系论文指导小组组织对本系的毕业论文(设计)整改,重点检查论文是否存在抄袭、雷同、格式规范等情况。

6.2015年5月5日-5月10日,学院组织相关专家开展毕业论文(设计)专项检查,对本届毕业论文工作作出总体评价并就相关问题提出限期整改意见。

  7.2015年5月20日前,各系组织对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进行答辩,按毕业生数1.5%比例推荐院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8.2015年5月25日前,各系做好毕业论文(设计)总结和各类材料包括毕业设计成果的整理归档工作,并将系工作总结、工作情况汇总表、毕业论文(设计)一览表报教务处实践科,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9.2015年6月10日前,学院完成院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评审、全院毕业论文工作的总结及各类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毕业论文(设计)是高等学校实现本科教育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是对本科阶段学习成果的总结性考核,也是本科教学评估的核心检查对象,各系应认真研究,采取切实措施,提高我院毕业论文(设计)的整体水平。

特此通知。

 

 

 

  

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

                         一四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