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经济系秘书
发布日期:2015-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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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考前三十分钟,监考教师应准时到考务办公室领取试卷,并现场核对试卷袋封面的考试科目、专业、年级和考试地点,同时检查试卷袋是否密封完好,若发现异常应立即报告。
二、开考前十分钟,监考教师必须到达指定考场,对考场进行严格清场,认真核查考生的身份证、学生证,并宣布考试纪律。
三、开考前三分钟,监考教师发放试卷和答题纸。
四、监考教师对试题内容不做任何解释。若有试卷文字印刷不清、装订错漏,监考教师应及时予以更换。
五、监考教师在监考过程中前后站位,不得在考场内聊天、吸烟、发短信、接打手机、阅读书报等。
六、考试中,发现学生有作弊行为,应立即制止,同时做好考场记录,收集相关证据。
七、考试结束,监考教师应提醒学生停止答题,把试卷反放在桌面上,等待监考教师收卷。监考教师要认真清点试卷(含空白卷)、答题纸份数,严防丢失。监考教师应详细填写《考场记录表》,试卷及相关材料尽快送交考务办公室。